为确保节假日前后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现就节假日前后教师请假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节假日前后原则上禁止教师提出调课申请。请广大教师尽量克服个人困难,确保按时到岗上课,完成教学任务。
二、如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,须提前向所在院领导汇报,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,将请假条报送至教务部审批。未经教务部审批擅自离岗者,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三、教务部将对教师请假申请进行严格把关,根据实际情况审批。对于不符合请假条件或请假理由不充分的情况,不予批准。
四、各二级学院务必加强对教师请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,确保教学工作不受影响。同时,也希望广大教师能够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。
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,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沟通。
教务部
2024年4月28日